来源:未知 发布于:2020-05-22 14:43
异地离婚可以不用办离婚证吗。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是一定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在异地的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1,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赤峰律师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2,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一,夫妻离婚证字号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这属于两种不同法律性质的法律证书。
二,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登赤峰律师事务所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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